县法制办召开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》立法座谈会

  打印该页发布时间:2010-1-19 8:31:12  来自:铜官古镇网编辑  点击:

 

2010114,县法制办在县政府二楼小会议室召开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立法座谈会。副县长秦国良、县法制办主任郭昌以及来自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、规划局、国土局、建设局、环保局、城管局、文化局、文物局、水利局、旅游局、财政局、公安局、铜官镇、丁字镇、共16位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立法座谈会。

座谈会由县法制办主任郭昌主持,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长沙铜官窑遗址进行立法保护很有必要,立法条件也已基本成熟。同时,与会人员分别就立法必要性、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界定、遗址管理机构权责、保护与建设开发的关系等内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,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激烈辩论。

县法制办主任郭昌表示:县法制办将对此次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分析、研究论证后,作为完善《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的重要参考依据,并拟定于2月上旬在遗址所在的彩陶源村召开村组立法座谈会,将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,充实和完善《条例》内容,提高立法质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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